各培训机构: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1号)和《关于成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专家视导组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8]12号)要求,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已全部结束,为进一步规范培训过程,提高培训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全面了解掌握各机构项目实施情况,对机构和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迎接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家督导检查,现将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绩效总结材料收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1.2017年度项目申报书
2.2017年度项目执行方案(附件1)
3.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
4.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和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自评表(附件3)
5.学员手册
内容包括:项目承担机构简介、培训相关文件、本项目管理规程、学员管理制度、学员住宿管理规定、考核内容及标准、培训相关事宜安排(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学员手册中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选编。
6.“中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考核成绩分析报告(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8.学员优秀结业总结报告
9.典型事例、案例(学员表现、教师教法、学员作品、感言、组织活动等)
10.物化成果(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可以是文字材料,视频、实训作品、培训过程图片等。图片格式:JPEG格式、800X600像素以上,视频格式:MP4文件,幅面要求达到720X576以上,码流为0.5-1Mbps,帧率不低于20帧/秒)
11.培训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均需报送Word电子版,需加盖机构公章的材料,同时报PDF格式版。邮件主题为“机构名称”,所有电子版材料内容按“一、材料内容”中的顺序排列,打包压缩。报送邮箱:hourongguo212@163.com。
2.1—3项材料,同时报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律用A4纸,竖装胶印,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体。相应内容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栏目均不要另附纸。《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印刷前,务必将“目录”页码校对正确。
3.各项目承担机构务必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邮编:255000,联系人:侯荣国,联系电话:13053387019。
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