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干部工作和有关人才工作,执行校党委决定。
2.负责制定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考核、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开展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评优、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
5.负责开展处级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考核监督等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审查和任免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完成校级领导班子的推荐、考察和考核。
6.负责开展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思想建设、选拔推荐、服务管理,负责挂职干部的管理服务。
7.负责制定学校党校工作规划、计划,推进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干部培训和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等。
9.负责开展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0.负责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信息、高知群体管理数据库,以及有关证件管理及信息统计报送和归档等。
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各党支部建设。
12.负责校内巡察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巡察任务,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协调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并跟踪督导整改;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13.负责学校党代表联络、服务、培训和党代表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尤其是对口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职责:
干部科:
1.负责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长远规划;
2.负责做好干部工作调研和各项政策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
3.负责干部考察、考核、选拔、调配、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4.协助完成上级单位或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挂职、考核等工作;
5.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
1.负责基层组织生活情况调研,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开好民主生活会;规范支部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配合党校等有关部门制订党内教育计划,做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各级各类调训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梳理全校党员、支部书记、支委会的基本情况,关注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状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维护好党员信息系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4.负责党费核算、收缴及公示,党建活动经费的预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一先两优”、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工作创新奖等各类党建评优评奖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综合工作: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会议筹备整理、填报报表、文件收发登记,档案整理,年度预算、酬金制表、日常报销、资产管理、对外接待、网站管理;
2.负责党校和机关党工委常规工作: 承担全校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分党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工作,健全党校的相关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党工委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等;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工作;
4.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
1.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巡察任务,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
2.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协调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并跟踪督导整改;
3.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相关制度;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